湖北黄冈历史沿革夏,商,周三代,属荆,扬二州。 春秋战国时属楚。 秦属九江郡。 后改属衡山郡。 政府驻黄州。 黄冈县黄州镇。 汉为江夏郡地。 三国魏置弋阳郡。 东晋咸和初改西阳郡。 南朝齐置齐安郡。 北齐于西阳郡置巴州,于齐安郡置衡州,南朝陈废州。 北周复置衡州。 隋开皇五年(585年)改衡州为黄州,大业初改黄州为永安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复改永安郡为黄州。 宋为黄州齐安郡。 元为黄州路。 明,清为黄州府。 1914年属江汉道。 1932年分属第三行政督察和第四行政督察;同年安徽英山县划属湖北。 1936年设第二行政督察。 1949年设黄冈专,辖黄冈,黄梅,广济,蕲春,英山,浠水,罗田,麻城8县。 1951年析置新洲,胜利2县,原大冶专所属阳新,大冶,鄂城3县和孝感专所属红安县划入,共辖14县。 1955年撤销胜利县,并入麻城,罗田2县。 1959年大冶县划归黄石。 1960年改鄂城县为鄂城,1961年复为鄂城县。 1965年阳新,鄂城2县划归咸宁专。 1970年改称黄冈地。 1979年咸宁地鄂城县划入,改置鄂城。 1983年新洲县划归武汉;鄂城与黄冈县黄州镇合置辖鄂州。 1986年撤销麻城县,改置麻城(县级)。 1987年撤销广济县,改置武穴(县级);黄州镇划归黄冈县。 1990年撤销黄冈县,改置黄州(县级)。 1995年12月,撤销黄冈地,设立黄冈,为辖,同时撤黄州,分设黄州和团风县。 现辖黄州1,团风,红安,罗田,英山,浠水,蕲春,黄梅7县,代管麻城,武穴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