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历史沿革周属蓟城。 秦,汉大部属蓟县,北部属军都县。 唐天宝元年(742年),析蓟县置广平县,大部属蓟县,北部属昌平,广平2县。 建中二年(781)析蓟县置幽都县,大部署幽都县,北部属昌平县。 五代,刘仁恭置玉河县,大部署幽都县,其余属昌平,玉河2县。 辽开泰元年(1012),幽都县改名宛平县。 金贞元元年(1153),玉河并入宛平县,大部署宛平县,北部属昌平线。 明正德元年(1506),昌平县升州。 1913年,昌平州改县。 1925年,东部属西郊,北郊2,余属昌平,宛平2县。 1928年6月,民国政府设北平,南半部划入辖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 同年年底,北平设立辖建制。 1947年,郊四改为郊八,东部属郊五,郊六,郊七3,按数字排列,郊五又称第十七,郊六又称第十八,郊七又称第十九。 至1948年底分属北平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和河北宛平县,昌平县。 1948年12月,海淀现辖域解放。 1949年7月,成立新的十六,实战型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成为首都的辖。 1950年1月中旬,第十八人民政府在海淀镇成立;7月,第十八与第十六(阜外大街,罗道庄,铁家坟以南地),第十七(东冉村,蓝靛厂,青龙桥以西至温泉,南安河地)各一部分合并为第十六;不久,昌平县东北旺一带等5村并入第十六;8月,十六改名为十三。 1951年4月,展览路,礼士路以东地划归西单,西四2。 1952年6月,第十三改名为海淀,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