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县花台乡
瓦工培训学校,由来: 相传,花台乡境内有1处名叫莲花的地方,每隔30年就会盛开一片夺目的莲花,就像长在花台上一样,由此得名。 基本瓦工技术培训学校: 巫溪县辖乡。清属通城里十五甲,民国属丛树乡,1953年置石龙乡,1961年建石龙公社,1981年更名花台公社,1983年改花台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府27公里。面积32.7平方公里,人口0.8万。公路与县道城厢至白果林公路连接,大宁河流经乡境,四季通航。辖花台,川主,新厂,龙坡,柑园,大路,兰坪,八龙,沙帽9个村委会。农业主产玉米,薯类,小麦,特产柑橘,芝麻,烟叶。. 历史沿革: 清代,属通城里十五甲。 民国元年(1912年),属巫溪县第一丛树乡。 1953年3月,分属石龙,双龙2乡,为第七所辖。 1955年5月,2乡并入丛树乡。 1958年8月,改设丛树公社。 1961年6月,由丛树公社析设石龙公社。 1981年6月,石龙公社以公社驻地花台大队之名更名花台公社。 1983年,花台公社改为花台乡。 以下瓦工培训学校,与花台乡面积相当: 花台乡民俗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