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历史沿革西汉置安次县,治今西北古县村,属勃海郡。 唐开元二十三年(735)移今西旧州镇,属幽州。 辽属析津府。 金属大兴府。 元中统四年(1263)安次县升为东安州。 明洪武元年(1368)降州为县。 1914年因与湖南东安县重名,复改安次县。 1928年属河北。 1937年属晋察冀边。 1948年迁驻廊坊。 1949年划归河北,名天津专新成立后,廊坊的行政隶属多次改变,是全国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变化最多的城之一。 辖的各县在1950年后分属过北京,天津,河北3个级单位。 1973年12月,国务院批准,天津地更名为廊坊地,驻地仍在廊坊镇。 1974年1月,正式起用廊坊地名称。 1979年3月,廊坊地辖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安次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8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廊坊镇,设立廊坊(县级),以安次县的廊坊镇及尖塔,桐柏,北旺3个公社为廊坊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隶属廊坊地行政公署。 1982年3月1日,廊坊(县级)正式建立。 廊坊地辖廊坊,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安次县,永清县,固安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83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安次县,并入廊坊(县级)。 廊坊地辖廊坊(县级),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88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廊坊地和廊坊(县级),廊坊地改为廊坊(地级)。 廊坊(县级)改为安次。 1989年4月1日,廊坊正式建立,驻地廊坊,辖安次,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90年2月20日,撤销霸县建制,建霸州(县级),辖域不变。 廊坊辖安次,霸州,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1993年4月28日,三河撤县建(县级),辖域不变。 时廊坊辖:安次,三河,霸州,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2000年10月,析安次建广阳。 廊坊辖:安次,广阳,三河,霸州,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