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历史沿革1946年5月17日,牡丹江五河林地与林口县合并,设置五林县,县政府驻五河林,属绥宁管辖。 1946年8月15日,将宁安县北部新安镇,海林,横道河子,山等地划出,设置新海县,县政府驻海林,属绥宁管辖。 同年10月,改隶牡丹江专。 1947年10月,属牡丹江。 1948年7月,改隶松江。 1948年8月25日,松江政府决定,将五林县(1947年原林口县已划出单设)与新海县合并为海林县,县政府驻牡丹江内。 1954年8月,松,黑两合并后,由黑龙江直辖。 1956年3月6日,撤销海林县,将原海林县所属域分别划归宁安县,林口县和牡丹江。 1962年10月20日,恢复海林县,将原海林县划给宁安县的海林,横道河子,长汀,海南,石河,新安,旧街7个乡镇和原海林县划给林口县的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乡镇划为海林县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县人民委员会驻海林镇。 隶属牡丹江专(后改称地)管辖。 1983年9月3日,牡丹江地撤销后,划归牡丹江领导。 1992年7月28日,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县级),由牡丹江代管。 2009年11月,将海南朝鲜族乡划归牡丹江西安管辖,形成今天的域范围。 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