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历史沿革夏属冀州。 周属幽州。 战国时属燕国。 汉属渔阳郡。 隋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属涿郡,河以南属河间郡。 唐代,河以北属河北道之幽州雍奴县,河以南属河北道之沧州鲁城县。 宋属燕山路燕山府,元分属武清县,静海县。 明初属北平府,永乐初,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改属顺天府之武清县,河以南属河间府之静海县。 清雍正三年(1725)属天津州,九年州升府,除府治外属天津县。 民国时期废府,属天津县。 1928年属天津特别,大部分属第二,第三,第四警所辖。 1947年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为九公所,河以南为八公所一部分,属天津。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在南运河以北建九人民政府,7月改为九公所。 1952年10月九与八的一部分合并改称八。 11月天津县三元村,北辛庄划入。 1955年12月八改名红桥。 1958年2月城厢的侯家后,大胡同两个街道办事处划入。 1958年北郊(今北辰)西部:东起三义村,南至尹贤村,西至线河,北至汉沟划入。 1962年复划出。 1966年,红桥改称“红卫”。 1968年1月恢复原名。 1985年至1990年又在北郊界内(北辰地界红桥管理)建佳园里,双环村两个居民住宅,1990年设双环邨街道。 2015年12月,设立和苑街道。 2019年3月,撤销大胡同街道,以原大胡同街道和三条石街道所辖域,设立新的三条石街道。 2021年1月,划调整,双环邨街道划给北辰管辖,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