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东至县历史沿革据《东流县志》,《建德县志》记载:虞,夏,商,周属扬州地,秦属九江郡,鄣郡。 西汉分属豫章郡彭泽,鄱阳县和丹阳郡石城县地。 东汉不变。 三国时属吴国彭泽,丹阳,鄱阳三郡地。 晋分属豫章郡彭泽县,鄱阳郡鄱阳县,宣城郡石城县地。 南朝宋,齐,分属扬州宣城郡石城,历陵县地和江州鄱阳郡鄱阳,浔阳郡彭泽县地,梁,陈两代在今县境设南太原郡,置和城(今东流镇),晋阳(今张溪一带)两县,属南豫州。 隋平陈后,太原郡及和城,晋阳两县并废,地分属浔阳郡龙城县,九江郡彭泽县和宣州郡秋浦县,饶州鄱阳郡鄱阳县。 唐至德二年(757),分秋浦,鄱阳两县地在梅城置至德县,《太平寰宇记》云:“以年号为名”,属江南西道浔阳郡。 乾元元年(758)属饶州,永泰元年(765)改属池州。 会昌初(841—846),在原和城县旧址建东流场,属江州彭泽县。 《方舆纪要》载,五代杨吴顺义二年(922)改至德县为建德县,仍属池州,历南唐不变。 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升东流场为东流县,属江州。 《明一统志》:“东流县,以大江自湓城而下,逶迤东注,故名”。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改属池州池阳郡,并割贵池之晋阳乡益东流。 两宋时东流,建德两县均属江南东路池州池阳郡。 元初属江淮行,元二十一年(1284)改属江浙行,元二十三年(1286)属江浙行池州路。 明和清初属池州府。 明洪武初,池州路为九华府,华阳府,后仍改为池州府,直隶南京。 清顺治二年(1645)属江南,康熙十五年(1676)属安徽。 雍正元年(1723)隶两江总督,雍正十一年(1733)属安徽宁池太道。 民国元年(1912)东流,建德两县直属安徽。 1949年4月22,23日两县先后解放,同年5月13日同属皖南行署池州专。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两县仍属皖南行署池州专。 1953年2月24日改属安徽安庆专,1959年5月15日,两县合并为东至县,以尧渡镇为县城,仍属安庆专,1965年7月14日东至县改属池州专,1971年3月29日专改地,隶属不变,1980年元月29日改属安庆行署,1988年9月2日,池州行署恢复,东至县复属池州行署。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池州地和县级贵池,设立地级池州,东至县属池州至今未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