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黄山焦村镇历史沿革乾隆四十年(1776),境内设西乡和弦歌乡。 宣统二年(1910),太平县设11个自治,境内为第六。 1919年,太平县按明代建置设西乡,弦歌乡2个乡。 1928年,县在境内设郭村自治(三)。 1931年8月,实行编户保甲制,自治公所改为保甲公所。 1949年4月,太平县设三,焦村为第三,辖南望,焦村,郭村,美溪4个乡。 9月撤,划美溪乡归石台县。 1950年2月,撤乡存焦村。 1952年8月划乡建政,焦村辖章村,双溪,龙源,贤村,郭村,桃坑6乡。 1956年3月,境内设龙源,郭村2乡。 1958年10月,为龙源人民公社。 1960年6月,撤广阳人民公社,并入龙源人民公社。 1965年7月,龙源人民公社易名焦村人民公社。 1983年7月,设焦村乡。 1984年9月,设焦村,辖焦村,贤村,郭村三乡。 1988年3月5日,县级黄山正式更名为黄山,焦村改为办事处。 1992年3月,撤并乡,撤焦村办事处,焦村乡改为焦村镇。 2006年4月划调整,贤村,郭村2乡并入焦村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