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邹平撤县设 [2018-9-23 17:47:15]
8月28日,山东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山东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的通知》,邹平正式撤县设。
通知称,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我,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为做好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撤销邹平县,以原邹平县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设立县级邹平,政府驻黄山街道鹤伴二路567号。邹平由山东直辖,滨州代管。 滨州要按照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调整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委,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政府。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调整涉及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民政厅。 滨州政府官方网站信息显示,2015年,邹平县辖11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858个行政村,年末常住人口80.07万人,总面积1250平方公里。 延伸阅读:
注:数据来自网络,仅供参考。欢迎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