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历史沿革周初属蓟国蓟城,后属燕国蓟城。 秦置蓟县。 王莽改名伐戎县。 东汉复名蓟县。 辽会同元年(938),改名蓟北县。 开泰元年(1012),改名析津县。 金贞元二年(1154),改名大兴县。 明朝时东城为14个坊:金台坊,灵椿坊,北居贤坊,南居贤坊,昭回靖恭坊,教忠坊,仁寿坊,保大坊,明照坊,南熏坊,明时坊,澄清坊,思诚坊,黄华坊。 清朝时分为四个旗: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内外城巡警总厅,下设46个警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内城26,外城20;三十四年(1908),内城合并为13,外城合并为10。 宣统二年(1910),再并内城为10,内左一至内左四和外左一至外左五全部及中一,中二东部属今辖。 1914年,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同时设京都政公所,统辖城,郊部分属京兆地方大兴县。 1925年,设郊四,城郊部分属东郊,南郊,北郊3。 1928年6月,设北平特别,20个城合并为11个。 1947年,郊四改为郊八。 1949年后,治安改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 1950年5月,内城并为5个,外城并为4个,辖属第一,第三,第七3全部,第五,第六,第九3东半部。 1952年7月,撤销第五,东部划归第一,第三;9月,第一改名东单,第三改名东四,第七改名崇文,第六改名前门,撤销第九,东部划归崇文。 1954年12月,东单划分为15个街道;东四划分为21个街道;崇文划分为18个街道。 1958年6月,东单,东四2合并为东城。 2010年6月28日,撤销北京东城,崇文,设立新的北京东城,以原东城,崇文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为东城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