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划归十二管辖,称沙田乡,新沙乡。
1954年6月,从十二划出沙田,新沙,从十四划出䲞沙等乡重新成立十一。
1955年9月十一改称沙田;1957年东莞县撤并大乡时,撤销沙田,将沙田划入虎门乡管辖,其中立沙划入彰澎乡管辖。
1958年分属虎门,厚街,麻涌3个人民公社(沙田属虎门人民公社管辖,其中立沙属麻涌公社管辖)。
1961年6月,设立沙田人民公社。
1983年改称沙田。
1987年4月撤建镇,称沙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