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立镇,初名泰安,属归城乡;清代易名“樟木头”。
1934年,属东莞县第四管辖。
1949年10月,樟木头全境获得解放,樟木头,石马两乡合并为樟石乡,隶属于东莞县新三。
1950年12月,属东莞县第三。
1953年3月,改属东莞县第七;1955年9月,第七改称清溪;1957年,撤并大乡,析分为清溪,樟木头2个大乡;1958年撤大乡成立樟木头公社;1959年,析出清溪公社;1983年撤社设,称为樟木头;1987年撤改镇,称樟木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