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历史沿革秦始皇三十三年(214)建南海郡;秦末汉初属南越国;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置高要县。 此后南北朝梁天监六年(507)置高要郡;隋开皇九年(589)设端州,大业三年(607)改设信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设端州,天宝元年(742)改端州为高要郡,至德三年(758)废高要郡,复置端州,仍以高要为治所;元符三年(1100)升端州为兴庆军;政和三年兴庆军升为兴庆府,政和八年(1118)改兴庆府为肇庆府,元至元十六年(1280)肇庆改“府”为“路”,置总管府,明洪武元年(1368)复称肇庆府;1912年,广东废府设绥靖处,现肇庆地域属肇罗绥靖处;1923年改称绥靖公署,肇庆属西绥靖公署。 1925年肇庆属地改称西江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 1932年春,改隶西北绥靖委员会公署。 1935年设高要县肇镇。 1940年改称肇庆镇。 1938年10月,设西江行署,1947年改称第四专署行政督察。 1949年10月18日,高要县肇庆镇解放,11月20日,肇庆镇改为肇庆(县级)。 1950年3月,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广东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肇庆并入高要县改称城关。 同年9月,广东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广东人民政府西江专员公署,城关改称肇庆镇。 1952年11月,撤销西江专,所属县并入粤中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 1956年1月,撤销粤中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成立高要专。 1958年4月,肇庆镇改为肇庆(县级);12月,肇庆并入高要县,复称肇庆镇(县级)。 1958年12月,高要专所辖各县与佛山专管辖的新会,台山,开恩,高鹤4县及江门(县级)合并,成立江门专。 1961年10月,江门专改称肇庆专;肇庆镇从高要县划出改为县级肇庆;1970年10月,肇庆专改为肇庆地。 1988年1月7日,撤销肇庆地,将县级肇庆升为地级。 1994年4月,原属肇庆的罗定,云浮,郁南县,新兴县划出,设置云浮地级。 肇庆辖端州,鼎湖2和广宁,德庆,封开,怀集4县,代管四会,高要2(县级)。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高要撤设,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