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新蒲新永乐镇历史沿革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前,属播州长官司辖地。 次年改土归流置遵义县,属乐安里第六,第九,第十甲地。 清宣统三年(1911年),属东三第六,第九第十甲。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遵义县第五。 1950年,茅坡,骊龙2乡合并为遵义县第十八。 1955年9月,改为茅坡。 1992年10月,撤并乡新建永乐镇。 2013年7月,永乐镇划新蒲新托管。 2016年4月5日,贵州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部分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的请示》(黔府巢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汇川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红花岗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