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历史沿革清雍正十年(1732)划归三姓副都统管辖。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划归临江州(后改临江府)管辖。 1912年临江府于宝清设置分防。 1914年改为分治员。 1916年4月15日,“改设县治”,名为宝清县,隶属依兰道。 1929年2月,撒销道制,改由吉林直辖。 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管辖。 1938年将饶河县七里沁河以西地划归宝清县管辖。 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东安管辖。 1943年后,先后隶属东满总和东满管辖。 1946年7月2日,划归合江管辖。 1947年8月,划归牡丹江管辖。 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复归合江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合江,划归松江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合并后,划归黑龙江合江专管辖。 1983年10月,将西南部的宏伟,岚峰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管辖。 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合江地,划归佳木斯领导。 1991年,归双鸭山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