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长阳县高家堰镇历史沿革清朝宣统二年(1910),高家堰为三,公所设木桥溪;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高城乡,辖十二个保,乡公所驻高家堰;1950年为第三,公所驻地木桥溪;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分属津洋口公社和贺家坪公社;石洪管理属津洋口公社;高家堰管理,流溪管理,玉泉管理属贺家坪公社;1961年将原有的人民公社改为,高家堰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分别划归津洋口和贺家坪,原管理改设为人民公社,石洪公社,青岩公社,高家堰公社,属津洋口,玉泉公社属贺家坪;1975年11月撤并社,设立高家堰人民公社,辖石洪,青岩,高家清朝宣统二年(1910),高家堰为三,公所设木桥溪;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高城乡,辖十二个保,乡公所驻高家堰;1950年为第三,公所驻地木桥溪;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分属津洋口公社和贺家坪公社;石洪管理属津洋口公社;高家堰管理,流溪管理,玉泉管理属贺家坪公社;1961年将原有的人民公社改为,高家堰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分别划归津洋口和贺家坪,原管理改设为人民公社,石洪公社,青岩公社,高家堰公社,属津洋口,玉泉公社属贺家坪;1975年11月撤并社,设立高家堰人民公社,辖石洪,青岩,高家堰,玉泉四个管理及28个大队;1984年,设建乡,高家堰人民公社被撤销,所辖域并入津洋口,原石洪,青岩,玉泉管理变更为石洪乡,青岩乡,玉泉乡,高家堰管理变更为乡级镇,原大队变更为村;1985年10月,全县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调整,高家堰镇由乡级镇升为级镇,辖魏家洲乡(原玉泉乡),彭家河乡(原石洪乡),青岩乡,高家堰镇(乡级);1987年撤并乡(镇),仍为高家堰镇,辖魏家洲,彭家河,青岩,高家堰四个乡,28个村;2002年,合村并组,高家堰镇辖11个村,73个村民小组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