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郧阳五峰乡历史沿革清同治年间属西乡,辖大小石保,安城保,东西峰保,黑楸保。 民国二十九年属黑石乡,泥丰乡,民国三十六年属五峰乡。 1948年3月,五峰划归郧西县管辖,为第五。 1949年5月,今五峰乡曾一度属郧西县管辖的一部分和陕西白河县管辖的一部分划归郧县,按传统管辖域,郧县设立五峰,公所驻南北峰。 辖南北峰乡,花瓶乡,安城乡,界牌乡,上塔乡,蒿坪乡。 1958年9月,撤建社,改建为先锋人民公社。 辖南北峰管理,花瓶管理,安城管理,界牌管理,上塔管理,蒿坪管理。 1961年6月,撤社并,复建五峰,辖南北峰乡,花瓶乡,安城乡,界牌乡,上塔乡,蒿坪乡。 1975年3月,撤并社,分设为五峰,安城2个人民公社。 1984年6月,五峰人民公社,安城人民公社合并为五峰。 1985年5月,五峰更名为安城。 1987年9月,撤建乡,安城分设为五峰乡(辖南北峰管理,花瓶管理),安城乡(辖安城管理,界牌管理,上塔管理,蒿坪管理)。 2001年4月,行政体制改革,安城乡并入五峰乡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