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桑植县历史沿革战国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慈姑县。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改黔中郡为武陵郡,置充县,东汉因之。 三国,充县属吴,隶天门郡。 西晋武帝太康四年(283年)充县入溇中县,后于充县故址置临澧县,隶荆州天门郡。 北周建德四年(575年)改天门郡为北衡州,并临澧,溇中2县为崇义县。 隋属崇义地,隶澧州澧阳郡。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废崇义入慈利,隶澧州。 五代为土著部落酋长辖地,隶澧州。 宋属慈利县域,自此以桑树垭为分界,北称内半县,南称外半县,内半县为土司辖地,外半县置安福寨,寨治为今洪家关西5千米。 元,内半县属土司辖地,属湖广新添葛蛮安抚司,分置上桑植,下桑植宣慰司。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分属羁縻美坪等十八峒蛮及荒溪宣抚司。 明洪武四年(1371年)设安福守御千户所,治所为酉水之北方家坪,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迁酉水之西瓦窑岗(今桑植县城),属岳州府澧州慈利九溪卫。 永乐四年(1406年)内半县置桑植宣慰司,柿溪宣抚司。 后柿溪司改置为上,中,下峒长官司。 明宣宗宣德四年(1429年)外半县属慈利十四,十五都地,后合称十六都地。 清初属湖南澧州慈利县九溪卫所巡司,由安福所督管。 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安福县。 雍正十三年,上峒长官司向玉衡,中峒长官司向朝明,下峒长官司向梁佐向朝庭献土归流,改为桑植县,属辰沅永靖道永顺府。 乾隆二年(1737年),桑植,慈利,永定3县勘界,城东与永定划定界址,以两溪口,凉风界为界,北属桑植,南归永定;城西南原茅岗司之赤溪,泥湖塔,岩屋口等处划归桑植,以大米界为界,北属桑植,南属永定;原桑植安福所之康三峪,屯田坪划归永定,赵家岗划归慈利,原属慈利的桐油关,南岔等处划入桑植,以木峡,马合,两溪三口为界,东属慈利,西属桑植。 自此,桑植疆域始定。 同治六年(1867年),实行保甲制,共有128保,1143甲。 民国3年(1914年)废永顺府,属湖南辰沅道。 民国11年废道制,由湖南直辖。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8~1935年),共产党建立桑植苏,属湘鄂西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先后建立桑植,鹤峰,石门,慈利,长阳,五峰6县联县苏维埃政府(县治桑植白竹坪),桑植,慈利联县政府,桑植,龙山联县政府。 民国24年,桑植由湘西行政督察代管,民国27年,由湖南第八行政督察辖管。 1949年10月,境域解放,隶湘西。 1950年1月,属永顺专署,1952年3月撤销永顺专署,划入湘西苗族自治。 1954年12月,改由直辖,委托湘西苗族自治代管。 1955年3月,撤销湘西苗族自治,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州。 1957年9月,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州,建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桑植县由其代管。 1988年5月,大庸升为地级,桑植县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划入大庸;1994年4月,大庸更名为张家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