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州历史沿革夏,商时属扬州西域,周时属吴,越,楚地。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设庐陵县,隶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属豫章郡。 东汉建安四年(199),为高昌县地域,隶属庐陵郡,南朝梁天监元年(502)为石阳县地。 隋开皇十年(590),改庐陵郡为吉州,新建州城于今赵公塘一带,境内属庐陵县,为吉州首府。 唐永淳元年(682),废赵公塘旧城,新建州城于今北门街道辖内,并将庐陵县治从石阳古城迁入。 天宝元年(742),改吉州为庐陵郡。 乾元元年(758),复改庐陵为吉州。 北宋开宝八年(975)属吉州庐陵郡兼军事。 元至元十四年(1277)属吉州路总管府,皇庆元年(1312)属吉安路,至正二十二年(1362)属吉安府。 1914年,庐陵县改名为吉安县,属庐陵道;1928年5月,成立吉安政府,直属江西;10月,改设吉安政局;1929年3月,撤销政局,恢复吉安县;1932年,属第九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1934年,属第三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 1949年6月30日,成立吉安分,7月28日,析吉安县石阳镇及近郊,成立吉安,辖城东,城南,城西,城北4个,下设39个街公所,450个居民闾,隶属吉安分。 1958年11月,吉安和吉安县合并设吉安。 1959年6月,吉安,吉安县分设,原吉安县所辖人民公社复归吉安县。 2000年5月11日,撤销县级吉安,设县级吉州,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