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庐山白鹿镇历史沿革宋代以前无考证。 宋,元,明甚至清康熙年间称清泉乡。 清中期,划分为五里党,黄洋党,河村党,县城附近属城党。 1940年,归属县城特别。 1941年,划分为梅溪乡,河村乡,七贤乡。 1945年,称五老乡,县城附近归属南康镇。 1947年,划分为五老乡,七贤乡,县城附近归属南康镇。 1949年10月,废保甲,称四(秀峰),辖秀峰,河村,万杉,玉京,五里,白鹿,大岭,清泉,柳絮,九乡以及南康镇。 1956年5月,撤并乡,划分为玉京乡,河村乡,清泉乡,县城附近归属南康镇。 1957年2月,河村乡划归温泉,清泉乡划归南康镇。 1958年1月,玉京,河村,清泉合并为五里乡。 8月转为五里人民公社。 1959年2月,南康镇并入五里公社,1960年3月划出。 1961年9月,五里公社划分为五里,河村,清泉三公社。 1968年11月,五里,河村,清泉三公社又合并为五里公社。 1984年5月,五里公社更名为白鹿乡。 1995年3月,白鹿乡更名为白鹿镇。 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属庐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