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洮北历史沿革洮北历史悠久,远在四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原始部落居民在这里生息,繁衍。 春秋,战国和秦时期属东胡地。 汉代属扶余与鲜卑相间之地。 三国,两晋时期为夫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地。 南北朝时期属勿吉地,隋时属契丹地。 隋唐统一后,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唐朝在营州(今辽宁朝阳)设松漠都督府。 公元十世纪初属辽管辖。 公元十二世纪初属金管辖,直到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降泰州为金安县。 公元1234年后,属元朝管辖。 公元1387年后,属明朝管辖。 泰宁卫“台州所”(站)置于故泰州城,管辖这一域。 公元十六世纪初,清朝政权建立后不久,为内蒙哲里木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札萨克图郡王游牧之地。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白城子与双流镇(今洮南)两地同时开放。 此地处于洮儿河流域,土壤肥沃,招佃开垦大增,村落日多。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盛京将军增祺奏请放荒设治。 招徕垦户,清光绪三十年(1904)五月,在白城子设靖安县,为奉天所辖,隶属洮南府。 1914年改称洮安县。 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之后,废道制,改奉天为辽宁,洮安县隶属辽宁。 同年6月,兴安屯垦公署驻地白城子。 12月,经东北政务委员会准予备案,设立白城子政筹备处,名为兴安。 1931年日本侵略东北占据白城子后,兴安屯垦公署,兴安政筹备处就此告终。 1934年洮安县划归龙江管辖。 1938年改洮安县为白城县。 1945年12月,开始建立我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权,白城县又改为洮安县,属黑龙江。 1946年9月,洮安县划归辽北(辽吉)管辖,1947年春至1948年秋为共产党辽吉委员会,辽北政府,辽吉军所在地。 1948年7月,洮安县划归嫩江。 1949年8月,归黑龙江管辖。 1950年10月,再改称白城县。 1954年由黑龙江划归吉林。 1958年10月,白城,洮南两县合并为洮安县,原白城县城关及城郊设,即为白城。 1993年6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林白城地行政公署,设立白城(地级);撤销白城(县级),设立白城洮北(县级),隶属吉林白城,一直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