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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龙舟坪镇自唐设睦州宋置治,至今已有千余年历史。 明洪武初(1368),县设三乡,属崇教乡管辖;清雍正十三年(1735)后,复属崇教乡管辖;嘉庆二十五年(1820)后,设东,南,西,北四乡和本城5片,龙舟坪属本城直辖;清末遵令实行地方自治,属城厢镇管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龙永乡管辖;新成立初期,龙舟坪域沿袭旧制设龙永,沿头,均东3个乡,乡公所分别设龙舟坪,石牌,偏岩;1950年调整为长阳县第一,公所置津洋口;1956年1月,镇域改设城关,沿头溪,公所分别驻城关,王家棚。 | 清朝宣统二年(1910),高家堰为三,公所设木桥溪;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高城乡,辖十二个保,乡公所驻高家堰;1950年为第三,公所驻地木桥溪;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分属津洋口公社和贺家坪公社;石洪管理属津洋口公社;高家堰管理,流溪管理,玉泉管理属贺家坪公社;1961年将原有的人民公社改为,高家堰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分别划归津洋口和贺家坪,原管理改设为人民公社,石洪公社,青岩公社,高家堰公社,属津洋口,玉泉公社属贺家坪;1975年11月撤并社,设立高家堰人民公社,辖石洪,青岩,高家清朝宣统二年(1910),高家堰为三,公所设木桥溪;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高城乡,辖十二个保,乡公所驻高家堰;1950年为第三,公所驻地木桥溪;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分属津洋口公社和贺家坪公社;石洪管理属津洋口公社;高家堰管理,流溪管理,玉泉管理属贺家坪公社;1961年将原有的人民公社改为,高家堰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分别划归津洋口和贺家坪,原管理改设为人民公社,石洪公社,青岩公社,高家堰公社,属津洋口,玉泉公社属贺家坪;1975年11月撤并社,设立高家堰人民公社,辖石洪,青岩,高家堰,玉泉四个管理及28个大队;1984年,设建乡,高家堰人民公社被撤销,所辖域并入津洋口,原石洪,青岩,玉泉管理变更为石洪乡,青岩乡,玉泉乡,高家堰管理变更为乡级镇,原大队变更为村;1985年10月,全县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调整,高家堰镇由乡级镇升为级镇,辖魏家洲乡(原玉泉乡),彭家河乡(原石洪乡),青岩乡,高家堰镇(乡级);1987年撤并乡(镇),仍为高家堰镇,辖魏家洲,彭家河,青岩,高家堰四个乡,28个村;2002年,合村并组,高家堰镇辖11个村,73个村民小组至今。 | 明洪武初年至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属安德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属东乡;宣统二年(1910)属城乡镇;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磨峰乡;新成立初为二;1958年8月成立磨公社,12月,磨,山峰两公社合并,组建平洛公社;1961年4月恢复,镇建制,撤销平洛公社,组建中共平洛委会,平洛公所,原9个管理改为9个公社;1975年11月,磨,民主,花桥,峰山4个公社合并为磨公社;1984年撤建乡,建立磨,下设磨镇(乡级),次年12月升为级镇。 | 明朝洪武初年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属崇教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属南乡;清末宣统二年(1910),属二自治;实战型民国初仍为二自治;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都横乡都镇湾保;新成立初(1950)属四,辖三个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成立都镇湾公社,辖12个管理;1961年恢复,镇建制,设都镇湾,辖12个公社;1975年11月撤并社,复设都镇湾公社;1984年设建乡,改都镇湾,辖10乡1镇;1987年,乡体制改革,设都镇湾镇。 | 北周,隋唐时代,曾在此置资田郡和盐水县。 明洪武初,镇域东片属安德乡,西片属安宁乡。 其中,明正德年间,不时有邻近土司在长阳境内“买管侵夺”,域内亦曾分属容美田氏,玉江司,麻栗司等土司管辖,至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时止。 嘉庆二十五年(1820),资丘大部属西乡。 桃山以下属前乡。 宣统二年(1910),始置资丘自治(三):民国三十四年(1945),全县分置18个乡时,境内分为资泉乡和天连乡。 土地革命斗争时期,建立苏维埃资丘政府,驻地资丘镇,下辖桃山,后坪,曲溪,低坪,天河坪,田家坪,黄柏山,花屋场八个乡级政权。 新建立以后,改保甲制为乡制,全县分设7个时,以序数命名资丘为五。 1953年土改结束以后,全县公设12时,资丘为7。 1956年4月,全县改以瓦工培训学校,为名,七改为资丘。 在此期间,尽管名多次改变,但驻地和辖一直未变。 1958年8月全县建立12个人民公社时,资丘撤销,分别建立了西湾,淋湘溪两个公社,同年12月合并为资丘公社,辖为西湾,璞岭,石城,曲溪,黄柏山,中溪,水连,柿贝,桃园,火烧坪,天堰,资丘12个管理,75个生产大队。 1961年4月,恢复资丘,所辖管理改公社。 1975年11月撤并社,柿贝,桃园,水连三个公社合并为桃山公社,社址桃山;曲溪,黄柏山,中溪,天堰,资丘镇仍为资丘公社,驻地资丘镇。 1981年元月,资丘与桃山合并为资丘公社,资丘镇迁址桃山重建。 1984年春,恢复资丘,改所辖公社为乡,辖7乡一镇。 1985年冬,资丘镇升格为县辖镇,辖不变。 1987年9月撤建乡,黄柏山,中溪,曲溪三个小乡合并为黄柏山乡,驻地老竹园。 天堰,柿贝,五房岭,纸坊头,资丘仍为资丘镇。 2001年1月全县乡镇划调整,将黄柏山乡合并到资丘镇至今。 | 清雍正十三年属于安宁乡。 民国三十四年,分属渔鸭乡和枝龙乡,共辖18保。 1950年为长阳县第6,下辖渔鸭乡,傅红乡,枝龙乡,共28个行政村。 1951年1月,长阳县将第六划分为长阳县第六(渔峡口)和第八(枝柘坪),第六辖22个行政村,第八辖18个行政村。 1951年8月,长阳县将第六(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原八改为十,共辖两个44个村。 1953年5月28日,将原长阳县第十,第十三(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十一,十二,辖41个乡。 1956年4月,将原渔峡口,傅家堰,枝柘坪合并成长阳县渔清雍正十三年属于安宁乡。 民国三十四年,分属渔鸭乡和枝龙乡,共辖18保。 1950年为长阳县第6,下辖渔鸭乡,傅红乡,枝龙乡,共28个行政村。 1951年1月,长阳县将第六划分为长阳县第六(渔峡口)和第八(枝柘坪),第六辖22个行政村,第八辖18个行政村。 1951年8月,长阳县将第六(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原八改为十,共辖两个44个村。 1953年5月28日,将原长阳县第十,第十三(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十一,十二,辖41个乡。 1956年4月,将原渔峡口,傅家堰,枝柘坪合并成长阳县渔峡口,辖11个乡。 1957年3月和1958年7月将所辖的红渔坪,星岩坪两乡划归五峰县管辖,至此,渔峡口辖9个乡。 1958年8月,撤销原,乡建制,成立人民公社,原渔峡口改为渔峡口人民公社,并将所辖的九里坪,大龙坪,傅家堰三乡划出组建九里坪人民公社,渔峡口人民公社仅下辖6个大队即渔鸭,双龙,桥坪,高龙,枝柘坪和小龙坪(原乡改称大队)。 1958年12月,将全县12个人民公社改划为7个人民公社,将70个大队改为70个管理,据此,九里坪人民公社又并入渔峡口人民公社,下辖11个管理。 1961年4月,恢复建制,改渔峡口人民公社分设为渔峡口,傅家堰(辖傅家堰,九里坪,大龙坪),辖原6个管理改为6个人民公社,39个生产大队,295个生产队。 1975年11月,撤建社,建立“渔峡口公社革命委员会”;1984年2月,设建乡,原管理建乡(镇),将原渔峡口公社改设渔峡口,辖5个乡1镇(渔峡口镇);1985年12月,渔峡口镇升为级镇,辖4个乡,1个乡集镇(枝柘坪)和镇郊(原渔峡口镇)。 1987年9月,撤并乡,将原1个(镇)6个乡(镇)撤并成2个乡镇(渔峡口镇,枝柘坪乡),渔峡口镇下设4个办事处。 2001年1月6日,原渔峡口镇和枝柘坪乡合并为渔峡口镇。 2002年渔峡口镇合村并组,下辖16个行政村,105个村民小组至今。 | 明朝以前为安宁乡,清宣统二年(1910)榔坪为第六;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榔茶乡,辖榔坪,黎园,茶园,凤凰,梓榔坪,井坪,渠安头,冷水,沙坪,秀峰桥,响潭园,罗山,井水,八角庙,周龙共15个保;1950年,为第七,辖榔茶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为榔坪人民公社,辖乐园,景峰,茶园,长丰,榔坪,双坪6个管理;1961年恢复镇建制,又改为榔坪,辖榔坪,双坪,茶园,乐园,长丰,景峰,马坪7个管理;1975年撤并社,成立榔坪人民公社,原榔坪,双坪,茶园,长丰,马坪5个管理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划归榔坪。 | 明朝前为安宁乡,清宣统二年(1910)贺家坪属木桥溪;民国三十四年为贺纪乡,辖贺家坪,季佳河,中岭,三友坪,拔刀岭,大长冲,紫台,草池,堡镇。 1950年后属三贺纪乡;1958年人民公社时改为贺家坪人民公社辖青岗坪,贺家坪,中岭,白沙驿,流溪,紫台,高家堰,玉泉,土木等九个管理1961年恢复,镇建制改名贺家坪公所所辖贺家坪,紫台,土木,青岗坪,白沙驿,中岭,堡镇,玉泉8个管理;1975年撤并社,成立贺家坪人民公社管委会,原玉泉管理,划高家堰公社,土木管理划乐园公社,尚辖6个管理;1984年设建乡,撤销贺家坪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贺家坪人民政府,辖贺家坪,紫台,堡镇,中岭,青岗坪,白沙驿6个乡;1987年撤建镇,成立贺家坪镇人民政府;2002年合村并组后,所辖的40个村合并为九个村,原小村改为组(白咸池村改为青岗坪村,蔡家湾村改为白沙驿村)管理至今。 | 大堰古时称老鸦岭。 元朝为南里。 明洪武初年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属安德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属南乡,宣统二年(1910),属二自治。 民国初为二,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大蔡乡。 新成立初为二,辖3乡;1951年8月为四,辖16乡;1956年4月为赵家堰,辖7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8月设山峰公社,辖5个大队,12月改平洛公社,辖9个管理。 1961年恢复,镇建制为平洛,辖9公社。 1975年11月撤并社为大堰公社,辖26个大队,241小队。 1984年2月设建乡,设大堰,辖5乡,35村,326村民小组。 1987年9月,乡体制改革设大堰乡,原5乡改办事处,2002年10月合村并组,大堰乡辖15个村至今。 | 清雍正时属安德乡;嘉庆时属北乡;民国时期属马水乡和都橫乡;1950年属都镇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都镇湾人民公社;1961年属都镇湾;1975年撤并社时,将原都镇湾所属木溪,马连,西阴,古坪,杨溪,刘坪六个小公社合并为鸭子口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设鸭子口;1984年设建乡,鸭子口曾为都镇湾公所驻地;1987年乡体制改革,将原鸭子口公社辖设为鸭子口乡,因乡政府驻地鸭子口被隔河岩水库淹没,迁到其上游三公里处的厚浪沱杨家槽至今。 | 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资泉乡火烧坪保和天连乡柳杨溪保;1950年,属资丘资泉乡火烧坪村和天连乡柳杨溪村;1951年至1954年分属资丘火烧坪乡和黍子岭乡;1955年至1957年将火烧坪乡黍子岭乡合并为三合乡;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时属资丘公社火烧坪管理;1961年恢复镇建制,称资丘火烧坪公社;1975年,撤并社火烧坪升格为大公社。 辖九个大队,74个生产队;1984年,设建乡属乐园火烧坪乡;1987年,乡体制改革,火烧坪乡为县辖乡至今。 民国三十四年,属资泉乡火烧坪保和天连乡柳杨溪保;1950年,属资丘资泉乡火烧坪村和天连乡柳杨溪村;1951年至1954年分属资丘火烧坪乡和黍子岭乡;1955年至1957年将火烧坪乡黍子岭乡合并为三合乡;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时属资丘公社火烧坪管理;1961年恢复镇建制,称资丘火烧坪公社;1975年,撤并社火烧坪升格为大公社。 辖九个大队,74个生产队;1984年,设建乡属乐园火烧坪乡;1987年,乡体制改革,火烧坪乡为县辖乡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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