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书院镇历史沿革解放初期书院,新港地先后分属南汇县城,南汇县第六乡镇联合办事处,老港,大团,泥城管辖。 1957年南汇县撤并乡,分设新港乡,书院乡,直属南汇县管辖。 1958年建立书院人民公社,新港乡分属老港人民公社和书院人民公社。 1959年6月以原新港乡范围建立新港人民公社。 1960年3月5日在东南沿海人民塘外侧建立南汇县机耕农场。 1963年12月划归上海农垦局管辖,改名为东海农场。 1967年初改名为红卫农场,1968年恢复原名。 1973年底将4158亩土地划给五七农场(今芦潮港农场)。 1974年10月又将5546亩土地划给朝阳农场。 1984年4月政社分社,书院,新港人民公社改为书院乡,新港乡。 8月朝阳农场并入东海农场,改名为东海农场朝阳地。 1985年1月成立朝阳实业公司,隶属于东海农场。 1988年4月朝阳实业公司与东海农场分开,恢复朝阳农场建制。 1995年9月撤乡建镇,分别建立书院镇,新港镇。 2001年8月南汇县撤县建,书院镇,新港镇均属南汇。 2003年5月撤销原书院镇,新港镇以及东海农场建制,建立新的书院镇。 2009年5月隶属浦东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