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留坝县历史沿革明代之前,留坝县在雍州故道县,梁泉县,汉宁郡之间变更。 明初至清初属汉中府辖。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十二月,设置留坝厅。 清乾隆三十年(1765)正月,将凤县南星(留凤关为界)以南,褒城县武休关以北,划归留坝厅管辖。 清乾隆三十九(1774)十二月,升汉中府抚民通判为总捕水利同知,主理留坝厅行政事务,兼理凤岭(酒奠梁以东),柴关驿事务,隶属汉中府。 清嘉庆十六年(1811),治所移至留坝。 1913年,改留坝厅为留坝县,隶属陕西汉中府。 1914年,废汉中府,设汉中道,留坝县属之。 1928年撤汉中道,直属陕西。 1935年,汉中设为陕西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留坝县属之。 1949年10月1日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 同年12月2日留坝县成立人民政府,隶属陕南行政公署。 1950年1月,将褒城县的铁佛殿镇划归留坝县。 1951年,设南郑专,留坝县属之。 1954年,南郑专改称汉中专,留坝县属之。 1958年12月29日,撤销留坝县置,划归凤县管辖,隶属宝鸡专。 1961年1月15日,将留坝县辖划归汉中管辖。 1961年9月2日,恢复留坝县置,隶属汉中专。 1968年,改汉中专为汉中地,留坝县属之。 1996年,改汉中地为汉中,留坝县属汉中所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