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汾阳历史沿革汾阳,于《禹贡》九州,为冀州之域,于周《职方》,属并州。 春秋置瓜衍县。 战国属魏,赵,为兹氏县。 秦仍名兹氏县,隶太原郡。 汉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 三国魏置并州西河郡,郡治设于兹氏。 晋易名隰城,南北朝先后递归前赵,后赵,前秦,前燕,后燕,北魏,东魏,北齐。 北魏间汾州移治隰城,辖郡城。 北周废汾州,改隶于介州。 隋先废郡州,后复西河郡,郡治置隰城。 唐复称汾州,治隰城县如梗 肃宗上元元年,县名改称西河,历五代,宋,金,元。 明初西河县置汾州,兼领平遥,介休,孝义三县。 万历间升州为府,依郭设汾阳县。 清因之。 1912年,废府存县。 1949年9月,山西人民政府设汾阳专,行署驻县城。 1950个后半年,六,八合并,七,九合并,成为7个。 1951年3月专撤销,改属榆次专。 1971年4月汾阳县与文水,平遥,介休县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变更,将汾阳县的苍尔会公社二,三道川地的苍尔会等24个自然村和冀村公社的百金堡,东槽头,西槽头,裴会,王家庄,狄家庄,尹家庄,阎家社8个自然村划归文水县管辖,将平遥县的宁固,香乐,净化,西王智4个公社计47个自然村及介休县的万户堡公社及其所属12个自然村划归汾阳管辖。 197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吕梁地,属吕梁地。 1996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汾阳县,设立县级汾阳。 2003年10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吕梁地,设立地级吕梁,县级汾阳改由山西直辖,地级吕梁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