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新兴街道历史沿革辖原为大片荒地。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帝国主义强行扩大租界时,划定在今西康路,新兴北路东北侧,随之在西南侧拉设电网,因辖大部分地在电网西南,因此有“电网外”之称谓。 南半部是废弃的窑地,叫吴家窑,曾是一吴姓砖场主烧窑取土的地方,人烟稀少,十分荒凉。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何兴村一带开始有人家。 后有人在此占地,将废弃的窑地改造成稻田,藕塘。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后,辖北部今新兴北里,气象东里一带陆续有人从青县,沧县,大城县等地流落到此。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划为六34保。 1945年前后有破产农民流落到南浮房,通城里,光荣里,天德里一带,先是挖坑搭窝铺暂时栖身,后又捡砖头垒屋定居,逐步形成相对集中的何兴村,通城里两片贫民聚居点。 天津解放前,辖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属第六和第十,只按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通城里,何兴村两个保。 1949年1月天津解放,境内在原保的基础上建立何兴村,通城里街公所,隶属第十人民政府管辖。 同年6月,,政府决定“警政合一”,辖内设何兴村,通城里派出所。 1952年11月,民主建政,改变警政合一体制,设立何兴村,通城里2个街公所。 1953年4月,通城里街公所并入何兴村街公所。 1953年7月,建立吴家窑工人新村街公所。 1954年1月,与何兴村街公所合并,称何兴村街公所。 同年5月,何兴村街公所改为何兴村街道办事处,隶属新华人民委员会管辖。 1958年10月,辖划入和平,原何兴村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新兴街道办事处。 1960年4月,建立城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新兴街道办事处改为新兴街人民公社。 1962年1月,实行政社分设,恢复新兴街道办事处。 1968年2月,建立新兴街革命委员会。 1979年7月,街道办事处恢复原行政管理体制,撤销街道革命委员会,重新设立新兴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