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高仓街道境域隶属新兴州。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为新宁乡。
光绪二十年(1894年),与后裕乡并为南。
民国五年(1916年),恢复新宁乡。
民国十九年(1930年),与后裕乡合并称玉溪县第四。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命名为石庵乡。
1950年2月,建立石庵。
1958年10月,成立公社。
1983年12月,由公社改为高仓。
1988年1月,改乡。
1997年8月,撤乡建镇。
2011年3月,镇改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