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朝时期,浦贝彝族乡境域属十会,南乡及保西乡。
清宣统三年(1911年)后,属南,东。
民国十年(1921年),称南。
民国二十年(1931年)称二。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称汇川。
1949年10月,属汇川。
1950年10月,称二。
1959年11月,称浦贝公社。
1963年2月,浦贝公社与易都公社合并称二。
1969年12月,称红旗公社。
1979年12月,称浦贝公社。
1984年1月,称浦贝。
1987年12月,撤建浦贝葬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