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北仑(宁波经开)历史沿革自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立会稽郡,北仑境为会稽郡句章县东境,两汉至南北朝仍属会稽郡句章县。 唐武德四年(621),析句章为姚州,鄞州,隶越州总管府(武德八年改为总督府),北仑属鄞州东境。 武德八年(625)废鄞州置鄮县,北仑属鄮县东境。 后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州,领鄞,慈溪,奉化,象山,定海5县。 北仑属定海县崇邱乡(即今小港镇)和鄞县东境。 宋熙宁十年(1077)划鄞县灵岩,泰邱,海晏3乡(即今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白峰,郭巨和三山,梅山等镇乡)隶定海县,宋元丰元年(1078)划定海县金塘乡隶昌国(即今舟山定海)。 后建制一直沿袭至元时未变。 明洪武二十年(1387),废昌国县,改卫隶定海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定海县改名为镇海县。 次年立昌国故址为定海县。 镇海县建制沿至民国未变。 北仑为镇海县的甬江南岸地。 1951年4月,大榭岛及周边小岛从定海县划归镇海县柴桥。 1954年春,合岙乡从柴桥划归鄞县大嵩。 1958年9月撤镇海县并归宁波,1963年1月自宁波析出,恢复镇海县建制。 1984年1月划镇海城关及部分乡镇建立宁波滨海,今小港镇和新碶镇部分村曾属滨海。 1985年7月,撤销镇海县,建立宁波镇海,扩大宁波滨海。 1987年7月4日,宁波政府转发政府批复同意滨海更名为北仑,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滨海更名北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