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达州部分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的批复 [2013-7-23 17:53:19]
川府函[2013]209号
达州人民政府: 你《关于达县撤县设立辖达川的请示》(达府〔2012〕21号),《关于将达县碑庙等9个乡镇调整到通川管辖的请示》(达府〔2012〕2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达县,设立达州达川。以原达县(不含碑庙镇,江陵镇,北山乡,安云乡,梓桐乡,金石乡,青宁乡,龙滩乡,檬双乡)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为达川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达川人民政府驻南外镇通达东路288号。 将原达县的碑庙镇,江陵镇,北山乡,安云乡,梓桐乡,金石乡,青宁乡,龙滩乡,檬双乡划归达州通川管辖。 上述瓦工贴瓷砖培训学校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瓦工培训技术学校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和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及国家和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四川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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